按照《2023年度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细则》的通知要求,区搬迁安置办对本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,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自查情况
(一)组织领导。为严格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精神,进一步统一思想行为,一以贯气、一鼓作气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。办党组高度重视,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文工作领导小组,把创建文明城市目标和内容纳入单位总体工作目标,制定了工作方案,坚持与主业主责工作统一规划部署,统一组织实施,统一督促检查,统一评比考核,形成党统一领导,班子齐抓共管,全体干部自觉参与创建的工作机制,确保了创建活动有组织、有领导、有督促,健康有序的开展。
(二)宣传引导。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得力,相关资料健全;
单位墙壁悬挂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海报,设置了宣传栏,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创建标准和内容;
单位组织召开了创建工作会议动员、宣传会议,干部知晓率和支持率均达标准;
通过创建工作,规范化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,服务态度和文明礼仪都明显提高;
建立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,服务满意度达到100%;
环境明显改善,服务流程合理。
(三)主体责任履职情况。一方面坚持'谁主管,谁负责“的原则,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,落实工作责任。将工作任务逐项、逐条进行细化量化,明确工作标准,确保任务到人、责任到人。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到创文活动中;
不定期宣传创文相关知识;
认真监督本单位内办公区域、走廊、会议室和卫生间内外环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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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区搬迁安置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查自评报告.doc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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